一轮又一轮的灾难砸向遍体鳞伤的中国。紫金矿业这样腰缠万贯的显性灾难大家看得很起劲,而像辽宁营口造纸厂持续向辽河、渤海非法排污的重大灾难,很多人假装双眼茫然一片,什么也没看见。
这样的灾难也不是隐性的,所有业内人士都清楚,住在两岸的居民和住内水体里的鱼虾也都心知肚明。话说2006年的冬天,笔者也曾随环境保护总局与其他八个部委联合组成的督查组,到过这个造纸厂,当时官方的说法是“马上要关,马上要关”。
几年的时间就这么过去,造纸厂在时间奶奶的煎熬下变成了更老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社会稳定”成为这个企业合法排污的更为强硬的理由。营口市政府左右为难,四面讨好,牺牲来牺牲去,最后还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他们相信,反正污水是排向大海,知道的人不多,有缘“直接体验”的人,更是稀少,因此遮掩、拖延上几年十几年,终究困难有可能自动消解,到时候,一个最不要脸的“拖字诀”,可能是中国式环保智慧的上佳案例。
在中国,地方政府确实一直处在角色混乱之中。人们不知道政府到底是要公共利益还是只追求经济利益,人们分不清政府的一二把手与企业的一二把手除了名号不同之外,还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地方政府被经济发展的指标压迫得丧失了最起码的尊严和道德,丧失了作为政府的最基本立场,丧失了公众信任政府的最普通法理。其结果,就是政府成了企业排污的“中场发动机”,成了企业污染排得更多更快的“鼓风机”。
于是乎,我们看到政府四处派员组队,四处打探,八方出击,开出没有任何底线的优惠条件去拉拢高能耗高污染低品质的企业入驻;于是乎,我们看到,地方政府层层分解招商引资的指标,甭说环保局、林业局分到了高额的任务,就连档案局、司法局也可能分到不少招商要求。本来仅仅可能是由招商局、发改委需要完成的工作,居然成了“全体公众的共同责任”。这样的后果就是,政府在企业面前,没有了任何公共管理的职权。
因此企业也就很放肆和胆大。所有的企业都会把当时政府的承诺一一写下“会议纪要”,仿佛“立字为据”的婚约,势头一不妙就拿出来要挟政府。当时你说好了鼓励我免费排污三十年,如今我刚刚排污不到十年,就要我关张,就想凭一纸休书把我扫地出门,我当然不干。纵你再搬出千条法律万字新政策,反正我抱着当年的山盟海誓就是不松口。政府此时更是为难,要说当年只是一时糊涂,为了几个臭钱,为了满足一下发展的欲望,而做下些许轻佻放荡之事,倒也可以理解。要命的是企业入驻之后,更是贪上了这些企业的财色,有事没事都要去揩点油割点肉,有理没理都要人家交纳些份儿钱管理费。所有的企业都是天下最会算账的主儿,对于他们来说,所有的贿赂都会纳为“科研经费”,所有的上贡上香之资都会被摊入“管理成本”,因此,政府的各部门或者各部门的员工从企业身上横征暗敛走的每一分钱财,都会化为企业勇敢排污、非法生产的高昂动力。企业之所以敢在一方地面上肆意妄为,实则是受了政府明里暗里的指使和鼓励。企业和政府本来是这个社会相互独立的两个生态位,企业管的是生产和销售自家想要生产和销售的产品,而政府是帮助法律出台者使用各种已经施行的条文,对企业进行监管和引导。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政府官员接受的是公众和环境和委托,帮助企业践行其企业基本环境责任、随时提醒企业,该付的资源费要付足,该上的治污设施要全部运营到位,该交纳的环境修复费要交纳足,该公开的环境信息要足金足银地公开。而企业一旦违犯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制定出来的环境法规,政府有权利以公众委托的手段,对企业实施相应的惩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