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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力推绿色沼气 供能减排两不误(组图)


蒙牛生物质能发电厂不仅是中国乳业第一个大规模的沼气发电厂,也是全球最大的畜禽类沼气发电厂。它于2008年1月18日投入运营,年发电量达1千万度,可直接接入国家电网,年减排温室气体量约相当于2.5万吨二氧化碳。(自央视网)


  在欧洲,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是多项政策的当务之急,于是生物沼气也成为了一种颇具吸引力的替代性能源。无论是增加本国能源产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还是寻找更有效的垃圾处理办法,这些都与可再生能源密切相关。


  生物沼气是一种能够用于加热或发电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不仅如此,沼气经压缩还能用作汽车燃料,代替压缩天然气。


  欧盟政策概览


  目前欧盟并没有专门针对生物沼气的政策,但可再生能源及生物能相关政策都包含了该部分的内容。


  2005年12月,欧盟委员会通过《生物质能行动计划》(Biomass Action Plan),旨在扩大加热、电力及运输中沼气的使用。该计划主要针对生物乙醇和柴油,但也涉及从动物副产品中制取沼气的可能性。2006年2月,委员会还公布了《生物燃料战略》(Strategy for Biofuels),作为发展生物沼气的补充。


  而生物燃料推广最快的是在2009年,欧盟实施《可再生能源新指令》(Renewable Directive),将到2020年20%能源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目标上升至立法层面。该政策还包括到2020年欧盟运输使用能源的10%来自可再生能源。


  关于垃圾填埋场生物沼气的问题已经包含在垃圾管理政策中。2008年,修改后的欧盟《废弃物框架指令》(Waste Framework Directive),鼓励成员国组织分类生物垃圾采集,从而间接支持城市垃圾的厌氧分解。2008年12月,欧盟委员会还发表了生物垃圾管理的《绿皮书》,强调垃圾分类收集,有利地促进了沼气的生产。


  不仅如此,1999年的《欧盟垃圾掩埋法令》(EU Landfill Directive)还要求成员国到2016年,将垃圾填埋场的可生物降解垃圾量相对于1995年水平降低65%,转换方式包括堆肥、厌氧分解等。


  生物沼气政策发展里程碑:


  1999年4月:欧盟垃圾掩埋法令设立目标,到2016年,将把65%的生物垃圾从填埋场转移出来(用于沼气);


  2005年12月:欧盟执行委员会通过生物质能行动计划;

来源: 
2010年04月29日 人民网-环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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