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新批准1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8月31日-2010年9月4日。
电话:010-66556405
传真:010-6655640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10003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1.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河矿井工程变更
山西省长治市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国家环保总局曾以环审[2005]52号文批复该工程建设600万吨/年矿井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本次变更主要为:井田面积由65.35平方公里增至66.68平方公里;盘区划分由七个变为六个,并调整采区接替计划;新增小庄风井场地和瓦斯抽放站;排矸场位置由岚水河边洼地变更至会里村附近;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增加。工业场地锅除尘器由水膜除尘器变更为冲击水浴除尘器。储煤场由1座密闭式煤场变更为6个贮煤仓,储煤规模不变。变更后设计生产能力仍为600万吨/年。
2. 长(春)深(圳)公路承德至承唐界段
河北省承德市境内
河北承德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
原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审[2005]770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次工程由双向四车道变更为双向六车道。变更后工程起、终点,设计等级和车速不变,路线全长82.279公里。工程总投资62.6亿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约为9172.52万元。
3. 辽宁省废旧电池回收贮存库建设项目
辽宁省铁岭市
铁岭市方盛环保科技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