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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半数以上城市属重酸雨区 将建大气环境保护专项基金

南方日报记者李细华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茜通讯员/邓慧玲)连日来,整个珠三角都笼罩在一片灰蒙蒙之中,“最强灰霾”的出现,让已进入亚运倒计时的广州和珠三角再次猛敲“环保警钟”。笔者在昨日举行的珠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第一次联席会议上了解到,珠三角地区酸雨污染十分严重,灰霾现象较为突出,臭氧、颗粒物细粒子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光化学烟雾污染时有发生,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形势十分严峻。副省长林木声要求尽快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确保空气质量长久改善。


监测显示


珠三角半数以上城市属重酸雨区


会上,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光荣介绍,连续4年,采用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监测因子增加了臭氧(O3)、颗粒物细粒子(PM2.5),并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RAQI)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表明,亚运时段(10—12月)广州市三个测点区域空气质量不容乐观,Ⅲ级及劣Ⅲ级空气质量的比例平均介于34.9%—51.6%之间。超标主要污染物是PM10、PM2.5和O3。


陈光荣说,采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RAQI)对粤港珠三角地区城市大气质量进行评价,结果表明,臭氧污染、颗粒物细粒子污染在珠三角地区也已凸现。主要表现在:珠三角地区酸雨污染十分严重,半数以上城市属于重酸雨区,灰霾现象较为突出,臭氧、颗粒物细粒子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光化学烟雾污染时有发生,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已呈现出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特征。


据了解,目前实行的空气监测标准严重落后于形势。直径小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没有列入监测指标,而这恰恰是毒性最强的颗粒物。有关专家说,国际通行的衡量空气污染的标准,是测量每立方米空气中的悬浮微细粒子,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是20微克。中国只有1%的城市居民生活在40微克以下,有58%的城市居民生活在100微克以上的空气中。


治理措施将建珠三角大气环境保护专项基金


省环保厅厅长李清表示,珠三角大气污染治理还存在“防治工作重点不明、防治体系基础薄弱、防治体制机制滞后”三大问题亟待解决。


会议透露,下一阶段,珠三角将以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为契机,切实治理区域大气污染。计划在珠三角西南部建设一个超级观测站,加强对光化学烟雾、酸雨、灰霾现象的监测研究;建立健全珠三角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引入O3(臭氧)、PM2.5(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新的评价指标,全面真实地反映珠三角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研究制定全省特别是珠三角燃煤燃油电厂脱硝电价政策;研究建立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选择条件成熟的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或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建立珠三角大气环境保护专项基金。给予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支持,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达标管理、大气环境功能区达标管理、会议协调和制度研究,治理项目跟踪管理与效果评估以及对大气环境保护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等。


-纵深分析


为何空气质量为“优”却看不到蓝天


灰霾近来成为广州天气常态,然而广州市有关部门监测到的空气污染指数等均是常见等级。有关专家说,与灰霾相关的颗粒物浓度指标并没纳入广州市现有大气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之中。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光荣也承认,常规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是20多年前制定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制定于20多年前严重落伍


陈光荣说,国家统一要求的“常规网络”监测项目不全,无法反映新型大气污染。按国家统一要求,珠三角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逐步建立了城市空气质量常规监测网络,面对近年来珠三角大气污染呈现“两型一性”和“三高一严重”的严峻局面,显示指标严重偏少,无法反映珠三角新的大气污染问题,城市空气质量污染日数与灰霾日数差异较大,经常出现“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报告为“优”、“良”天气,但又看不到蓝天的矛盾,无法为综合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真实完整的科学支持。

来源: 
2010年02月09日 09:31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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