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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长江流域水土流失——记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生态建设处

  新华网武汉8月9日电(记者杨希伟、沈翀)长江上中游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为保护生态环境,还长江源头青山绿水,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生态建设处依托“长治”工程,通过20多年的科学治理,全流域实现了水土流失由增到减的历史性转折。


  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云、贵、川、陕、鄂、渝等省(市),经济相对落后。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局长廖纯艳说:“当初仅长江上游水土流失总面积就达到35.2平方公里,年侵蚀总量为15.68亿吨。”


  据了解,水土流失危害严重,可能造成土地沙化和“石漠化”,丧失农业利用价值。输移的泥沙又将淤积下游河道、湖泊和一些水利设施,加剧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导致贫困程度加剧,生态环境恶化,制约山区社会经济发展。


  为此,生态建设处根据长江流域特别是长江上中游地区的水土流失实际情况,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总结摸索正确的防治理念和技术路线。


2000年后,该处贯彻西部大开发战略要求,积极调整,适应水土流失防治理念和要求变化,探索水土流失防治新方法、新技术,做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当地群众生存与长远发展问题,水土保持工程成为深受水土流失区广大干部群众真心欢迎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扶贫工程。


  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熊铁介绍,在20多年的治理中,生态建设处在坡耕地上建设水平梯田(地),在陡坡耕地和荒山荒坡上营造水土保持林、种植经济果木林,还指导农民实施保土耕作措施,帮助他们修建蓄水池、塘坝、沉沙凼、排灌沟渠,建设了一批沼气池、节柴灶等辅助设施。


  统计显示,截至目前生态建设处工程建设共完成土石方量超过23亿立方米,相当于10多个三峡工程的土石方挖填量。


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陈晓军说,目前生态建设处对长江水土流失的治理已取得显著成效。全流域实现了水土流失由增到减的历史性转折,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由上世纪80年代的62万平方公里减少到53万平方公里。治理区荒山荒坡基本消灭,林草覆盖率较治理前提高30个百分点,小流域土壤减蚀率达到70%以上。


  与此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生态处把治山治水与治穷致富紧密结合,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经济林果产业,促进了治理区农民增收和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农业人均产粮由治理前的376公斤增至530公斤,加快了治理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来源: 
2010年08月09日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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